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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高级管理层

  •   本行实行在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。高级管理层根据本行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开展经营管理活动,确保本行经营与董事会所制定批准的发展战略、风险偏好及其他各项政策相一致。高级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,同时接受监事会监督

      高级管理层由行长、副行长等高级管理人员组成。行长由董事长提名,董事会聘任;副行长等高管人员由行长提名,董事会聘任。行长对董事会负责,执行董事会做出的所有决议,并负责本行的经营管理工作。副行长协助行长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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