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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供应商的公告

  为加强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机动车管理,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供应商,欢迎各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踊跃报名,并在规定时间提供报名资料。

  一、维修内容

  定点维修车辆范围为我行在天津辖内的各品牌型号机动车辆,包括:帕萨特、东风日产、别克商务、别克轿车、捷达轿车、丰田塞纳、丰田埃尔法、依维柯、金龙、考斯特客车等80余辆。除交通事故车辆指定维修外,其他均列入定点维修范围。

  二、维修服务要求

  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里程及时间为:

  类型 基准质量保证里程及时间

  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 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

  二级维护 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

  一级维护、小修: 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

  维修厂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:

  1、保证送修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,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。

  2、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及提供服务,并能为送修方紧急救援抢修服务,配备有明显标志的抢修车,在天津市内3小时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。

  3、维修厂设有客户休息场所,并配备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。

  4、对送修方的送修车辆建立用户档案,开展跟踪服务。

  5、为送修方定期保养的车辆办理优惠保养。

  6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送修方经办人的廉政工作,防止腐败现象的出现。

  7、投标人可提供的其他服务。(必须包括出市抢修时间及出市拖车处理情况等)。

  三、质量标准

  1、维修厂在车辆维修过程中,执行国标《机动车安全运行条件》(GB7258—2004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、交通部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》及天津市其它有关车辆维修的管理规定和标准(如有新规按新规执行)。

  2、维修厂在车辆维修出厂后,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。在质量保证期内,因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引发的故障或损坏,由乙方无偿返修,因质量因素引发事故的有关损失由乙方负责。

  四、资格要求:(以下条件须全部满足)

  1、供应商须是具备经营所投服务的法人,且须在天津市河西区、南开区、空港经济区、滨海新区(塘沽或开发区)任一区域有固定的经营场所。报名时须提供经年 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(原件)、税务登记证副本(原件)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(原件)或法人代表授权书(原件)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(原件)。

  2、供应商须具备一类或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资质。其中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,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、总成修理、整车维护、小 修、维修救援、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;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,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、总成修理、整车维护、小修、维修救援和专项 修理工作;

  3、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,并提供近三年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审计报告;

  五、征集程序:

  1、应征供应商按照本公告资格要求提供资料,递交资格文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(须加盖公章)。

  2、我行将组织专业评审小组对应征供应商递交的应征资料进行审查。

  3、由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竞标。

  六、应征时间

  2015年11月24日至30日,将应征资料邮寄或送至我行。

  七、联系方式

  1、单位地址: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1号楼3楼310室

  2、邮政编码:300308

  3、联系人:解菲

  4、联系电话:24867916

  5、电子邮箱:tjbhjicaizhongxin@163.com(可将问题发至邮箱)

  6、传真号码:248671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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